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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21:32:27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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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石油工业相当落后,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建设的需要,引起党和国家高度关注,毛泽东主席亲临四川隆昌气矿视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书记处总书记邓小平亲自主持四川油气田勘探开发。1958年3月,位于南充东观、广安武胜、遂宁大英的三口探井喷出高产油流,震动全国,石油工业部部长余秋里将军坐镇南充,打响了川中石油大会战。为了加快开发四川石油天然气资源,也为西南协作区发展石油天然气工业培养技术干部,国家决定成立第二所石油高校,校址就设在川中石油会战指挥部所在地川北重镇南充市。

1958年8月,石油工业部先期在成都招收643名首届学生,随后委派基建司司长马载同志率领一批年轻专家和干部职工奔赴南充,筹划学院的创建工作。9月20日,石油工业部会同教育部报经国务院同意,正式批准成立四川石油学院。从此,学校伴随着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建设发展,开始了先有学生后建学校的破常规办学实践。

1970年7月,学校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南石油学院。2000年3月,学校划转四川省,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大学,2005年12月正式更名为西南石油大学。2018年11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共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西南石油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油气田开发工程(联合石油机械工程)成为首批国家重点学科,1989年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批准建设,1991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石油天然气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大学,石油主干学科专业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学校建有成都、南充两大校区,校园总面积3000余亩。共有15个学院、1个工程训练中心。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本科具有招生资格专业79个(其中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73个),15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国家特色专业8个,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四川省特色专业1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1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3个。学校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133项,其中获国家教学成果奖12项(含一等奖5项、二等奖6项、优秀奖1项)。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20门,省级一流课程112门。

学校连续4年(2017-2020)在“全国高校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排行榜中位列全国前十,是进入前十的全国唯一省属高校。在全国本科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榜单中的排名从2019年第106位提升至2022年第75位。2010年以来学校教师主编出版各类教材300余部,其中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二等奖1部,获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入选国家级“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21部,四川省“十二五”规划教材24部,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优秀教材奖36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2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本科)中,位列全国第10名,是进入前10的唯一省属高校。其中,2016年以来,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6项、银奖17项、铜奖30项。2001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2008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再次被评为“优秀”。2018年,学校顺利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受到专家组和四川省教育厅一致肯定。

西南石油大学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目前,学校共有研究生导师124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05人(其中校外博导30人),硕士生导师1041人。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个,自主设置能源类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29个。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涵盖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15个。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工程学、化学、材料学、地球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排名世界前1%行列。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2020年再次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40801人(含非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和留学生),其中普通本科生31242人,统招硕士研究生8016人,博士研究生1067人,学历外国留学生476人。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23万余名毕业生。学校毕业生思想素质好、团队精神强,扎根基层、踏实肯干、基础扎实、勇于创新、上手快、后劲足、业绩突出,受到用人单位广泛赞誉。他们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科技专家、教授、学者,一大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和各条战线的技术和管理骨干。

学校现有教职工2814人,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9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18人。有500余人次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德国工程院院士1人,中国两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3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四川省“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7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次,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能源大奖获得者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人,天府万人杰出科学家4人、省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得者1人,四川杰出人才奖获得者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4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79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选(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名师1人,天府万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7人,天府万人科技菁英9人,天府万人社科菁英2人,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优秀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0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21人。有100余人次重要荣誉称号获得者。其中,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最美教师”1人,省“四有”好老师1人,省教书育人名师4人,省优秀教师9人,省教学名师9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1人,省师德标兵1人,省师德楷模1人,省“五一”劳动奖章5人。

学校把握科技自立自强、高质量发展新形势,聚焦国家能源重大战略领域,油气并举,气为特色,强势保持学校在常规石油天然气领域的传统优势,同时加强深地深海、页岩油气、天然气水合物、CCUS、非常规、新能源等前沿领域研究。开展基础性、前瞻性、非共识、高风险、颠覆性科技工作,承担高级别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实现了一系列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泰晤士高等教育2022年度世界大学影响力榜单》“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单项全球排名101-200位。

学校现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40个。其中:2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18个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含培育)团队、创新研究群体,1个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其他省级创新团队19个。

现有国家级、部省级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平台)69个。其中: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天然气水合物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含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14个;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中心、实验室等)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含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5个;国土资源部等其他部级平台3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含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产学研创新联盟、科普基地、“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等)37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普)研究基地(实验室)4个;与中国石油集团创建全国首个“央企-高校”创新联合体,构建新型产学研用科技创新模式。

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科技部、四川省、成都市等各级各类自然科学纵向项目4192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四川省规划、科技厅软科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类纵向项目237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横向合作项目8969项;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674项;发表论文36978篇,出版著作586部;授权专利10249件,省属高校第1位,其中发明专利5059件,实用新型(含外观设计)专利5190件;获中国专利奖4项,并列全国双一流大学第38位,四川省第2位。2022年学校新增项目合同经费8.00亿,实到科研经费7.43亿元。

学校积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决策部署,2018-2022连续5年获四川省定点帮扶先进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案例4次入选教育部评选的全国省属高校精准帮扶典型项目。学校积极发挥科研优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牵头成立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研究院。深度参与碳中和天府永兴实验室建设,负责清洁低碳能源技术研究部,以双一流学科顶尖科研团队为核心,联合参建高校组建了“天然气绿色开发利用”“零碳能源系统”“水风光储智慧能源”3个研究中心。学校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是西部地区唯一以石油天然气为特色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建有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5个国家级和7个省级创新创业平台;获批全国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科技园依托西南石油大学的科技资源优势及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建成了以石油勘探开发、石油装备、石油化工等核心技术领域为主,集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技术与办公服务等为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的聚集和培育基地。学校与成都市共同打造“环西南石油大学能源科技经济圈”,在成都市建有科技交流中心,在天府新区建有天府新能源研究院。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俄、英、德、日、法、加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建立了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具有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光荣传统,多次被评为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获评四川省党建示范校等示范创建项目9项,获批全国党建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7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1个、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1个,多人获得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四川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省部级以上表彰。

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不断提高育人质量为核心,以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富有特色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根本保证,各项工作蒸蒸日上。学校获得“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高等学校”“全国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等称号。2019年,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四川省第二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010年,《西南石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获得“教育部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第三届)。

今日的西南石油大学将继续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突出特色,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为建成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相关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一流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奠定坚实基础而不懈奋斗!

   校徽释义  
  • 校徽以“西南石油大学”的英文缩写字母“SWPU”为主要设计元素构成一圆形图案,四个字母经变化组合又构成“西”“石”,体现了“西南石油大学”的含义。

  • 椭圆形线条是圆形的空间拓展,有无限发展的含义,象征学校的光辉前程。

  • 图案还似一电子轨迹,寓意科学精神。

  • 圆形图案也象征地球,表现了石油学科的内涵。

  • 校徽颜色采用体现博大与科学的蓝色,体现了科学性和时代感。

  • 图案颜色越往下越深,寓意学校基础雄厚。

  • 整个图案结构简洁明快,庄重大气,主题鲜明,有可辨性和亲和力,易于制作及在各种载体中使用。

           

   校旗释义  
  • 上半部分的白色条块代表天空,校徽位于旗帜的正中央,就像初升的朝阳,从地平线或海平面冉冉升起,寓意西南石油大学蒸蒸日上,充满活力,朝气蓬勃。

  • 下半部分的线条将象征起伏的山脉和海浪的曲线,添加了两个层次渐变色,代表大地和海洋,大幅红色条块代表地下蕴藏的石油。层次感强,生动形象。

西南石油大学校歌:《飞翔》  

啦啦啦,飞翔,飞翔,飞翔

辽阔的天空,飘荡着彩云,无边的沙漠有美丽的绿舟,

我们在难忘的青春中奋发,为我加油,为你争气!

期待那一天,远方的召唤,让我们一起,一起飞翔;

期待那一天,远方的召唤,让我们一起,一起飞翔!


                     

飞翔,飞翔

嘉陵江的朝阳拥抱着欢笑,桂湖的花朵绽放着希望,

我们从前辈的梦想中启航,有我同行,有你相伴,

期待那一天,远方的召唤,让我们一起,一起飞翔;

期待那一天,远方的召唤,让我们一起,一起飞翔!


           

古往今来多少俊杰,少年立壮志,立壮志!

东西南北四海为家,风雪何所惧,何所惧!

历史将证明我们写下的历史,未来在等着我们开辟未来!

期待那一天,远方的召唤,让我们一起,一起飞翔;

期待那一天,远方的召唤,让我们一起,一起飞翔,飞翔!

让我们一起飞翔!让我们一起飞翔!让我们一起飞翔!

飞翔,飞翔,飞翔!

乐谱下载:《飞翔》乐谱

歌曲下载:《飞翔》男声独唱、女声独唱、男女合唱

 西南石油大学章程

序 言

西南石油大学创建于1958年,原名四川石油学院,校址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隶属于原石油工业部,1970年更名为西南石油学院,2000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部委院校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2002年学校主体搬迁到成都市新都区。2004年原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并入。2005年学校更名为西南石油大学。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大学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致力于建成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能源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现依法治校,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简称西南石大;英文名为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SWPU。

第三条 学校现有新都校区和南充校区。新都校区(注册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第四条 学校为独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学校办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职能。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第六条 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是教育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四川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和共建者支持学校依照法律和本章程自主办学,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学校接受举办者的领导和管理者、共建者的指导与监督。

第七条 举办者监督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情况,指导学校的办学方向,任免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须由举办者任命的人员,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事项。

第八条 举办者依法对学校办学进行管理和监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考核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监督学校经费和资产使用情况。

第九条 举办者依法保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受非法干预,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

第十条 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内部事务,享有下列办学自主权:

(一)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调节各学科专业招生比例;

(二)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三)自主评聘教师及其他职工,自主决定教职员工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对教职员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四)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五)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开展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六)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七)根据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可以聘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学校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学校有权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八)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

(九)国家规定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第十一条 学校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本章程;接受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办学标准;保护学校资产不受侵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维护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向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理需求提供扶持和帮助;履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学校坚持以工为主,突出石油天然气特色和优势,学科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第十三条 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兼顾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联合培养和来华留学生教育。学校办学规模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社会需求、教育规划、办学条件及相关标准指标统筹核定。

第十四条 学校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

第十八条 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常委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或由学校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等选举产生。党员校长、副校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委常委领导班子。

第十九条 学校党委职责包括: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四川省委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 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八)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第二十条 设立中国共产党西南石油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纪委)。学校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第二十一条 党员队伍建设

(一)学校各级党组织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党史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知识技能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健全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三)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做好毕业生党员、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平台,健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四)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学校各级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党内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员通报。

(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学术带头人直接联系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将团组织推优作为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渠道。建立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研究生阶段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机制,加大在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

(六)学校党委设立党校。党校的主要任务是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十二条 干部和人才工作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干部实行统一管理。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努力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选拔任用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由学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二)学院党组织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同学院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以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对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及其成员的选拔,学院党组织可以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三)学校党委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制度,制定并落实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大胆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四)学校党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潜心育人、潜心科研、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用好用活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等各方面优秀人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党组织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三条 思想政治工作

(一)学校党委牢牢掌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统一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行政系统、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学校各级党组织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对师生员工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做好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国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学校各级党组织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拓展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

(四)思想政治工作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定期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区别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二十四条 群众团体工作

(一)学校党委研究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学术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二)学校党委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十五条 领导和保障

(一)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配合上级党组织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把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精通、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学校领导岗位。

(二)合理设置学校党建工作的部门和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原则,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教师工作、学生工作、人民武装、保卫工作部门等机构。

(三)学校党委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要求,将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当在编制内配足,总数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每个学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完善保障机制,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经费和物质支持。

(四)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纳入内部巡察,作为学校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双一流”建设等工作成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应当及时提醒、约谈;对出现严重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四章  学校组织与治理结构

第一节  学校

第二十六条 校长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进行选拔,可采用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等方式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举办者任命。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副校长按照分工协助校长工作。

第二十七条 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提出任免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方案或建议。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绩效分配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拓宽办学经费筹措渠道,接受校友和社会捐助。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把学校办出特色、办成一流。

(六)根据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校发展战略要求,提出学科专业增长、交叉、融合、调整方案,组织制定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平台和基地建设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全面负责招生、就业、创新创业工作,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努力培养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人才。

(八)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九)履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或受其委托的校领导)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校长办公会依照其议事规则开展活动。

第二十九条 校长办公会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其中,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重大利益的议题应事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风险性评估。

第三十条 学校工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设立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团委)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第三十二条 学校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依据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为地方建设与发展建言献策。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置党政职能机构、教学科研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各机构根据学校规定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过民主推荐等多种形式产生,经由校长办公会审议,校长聘任,每届任期四年。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可由校长兼任,或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

第三十五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是教授治学的重要组织形式,应坚持学术民主,统筹负责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事项。学术委员会依照其章程行使职权,履行审议学科、专业设置及教学、科研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职责。

第三十六条 学校依法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独立负责学生学位的评定、授予和撤销,研究决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大事项,审议和通过学位授予相关文件以及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审议并决定学科设置与研究生培养方案等相关事宜。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院、学科或跨学科设置若干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置教学评估与督导专家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财务预算工作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等专门组织,各组织依据学校授权或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员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三十九条 教代会享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和集体福利事项、监督和民主评议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等权利。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与教职工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四十条 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教代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 教代会每五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

第四十二条 教代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教代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工会提交同级党组织研究确定,并提请大会表决通过。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学校团委指导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常任代表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四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各学院学生人数按比例民主推选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第四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经学校党委批准,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由学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经常任代表委员会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会议重大事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表决其他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四十六条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学校学生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节  学院

第四十七条 学院是学校学术活动的主体机构,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文化传播、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的组织实施单位。学校根据国家学科设置办法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考虑国家政策和社会需求,自主设置学院,并赋予其相应的职责权限。学院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由校长提议,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第四十八条 学院履行以下职权:

(一)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

(二)负责设置本学院机构;

(三)制定本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五)负责院聘岗位人员的聘用、管理、考核和绩效酬金发放;

(六)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七)负责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八)负责本学院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九)负责本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和社会服务活动;

(十)积极开展面向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 学校在各学院设学院党委,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主要职责是:

(一)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重要事项。召开学院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学院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学院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三) 加强学院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学院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学院党委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五)做好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六)领导学院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第五十条 院长是学院的行政负责人。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对外交流等工作。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设副院长按照分工协助院长履行职责。

第五十一条 学院设立教授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委员会在学院的分支机构,是教授治学在学院的重要组织形式。教授委员会行使学术权力,是学院有关学术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教学指导、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相关事项的决策咨询机构。教授委员会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

第五十二条 学院设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学院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五十三条 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重要事务的决策机构。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院长、副院长)。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根据议题需要,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协商确定列席人员。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

第五章  教育、教学与科研

第五十四条 学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突出特色、科学发展”战略。学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采取多种措施激励教师创造性地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五十五条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

第五十六条 学校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教材建设规律,不断提高教材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紧跟国际学术前沿,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科学制定优势教材建设规划,强化专家评审、名师指导、动态管理和经费保障。实行教材选用集体决策制度和公示备案制度,严把教材选用政治关、学术关和适用关。

第五十七条 学校始终坚持为社会服务,以服务寻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巩固和突出学校的特色和优势,推动石油石化和能源行业技术进步。加快形成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势领域,切实增强学校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以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服务石油天然气工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

第五十八条 发挥学校智囊团、思想库作用,积极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科学决策提供高水平的智力支持。

第五十九条 学校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参与国家、区域和企业的创新活动,鼓励师生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充分发挥科研育人功能,实施科技成果发布制度,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

第六十条 学校健全科研管理体制,建立科研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科研经费管理,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对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行为进行处罚。学校对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对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依据合同约定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第六十一条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法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办学机构,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著名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实质性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学生教育,提高学校的国际化水平。

第六十二条 学校坚持文化传承与创新。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石油文化和学校优良传统,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结合办学特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师生员工哲学社会科学素养,营造校园学术氛围,注重文化交流,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作用和对社会文化的辐射作用。

 第六章  学生与教职工

第一节  学生与学员

第六十三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六十四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

(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跨学科、专业、年级选修课程;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深造学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四)取得满足学历及学位条件后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学校规定组织和参加学生自治组织和学生社团;

(六)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和学校的资助;

(七)公平获得各种考试考核成绩、奖励和荣誉称号;

(八)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十一)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十五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弘扬以“苦干实干”“三老四严”为核心的石油精神;

(三)刻苦读书学习,求真学问,练真本领,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四)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五)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履行获得资助所承诺的相关义务;

(六)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七)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六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生涯指导、就业服务、心理健康辅导等服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形式的资助和救济项目,允许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十七条 学校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竞技、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八条 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相应纪律处分。

第六十九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法律顾问、学生代表等组成。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接收学生申诉申请书,处理相关申诉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十条 学生认为违纪处分、学籍处理等涉及学生本人重大利益的行政决定不合法、不公正,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依据《学生申诉办法》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七十一条 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关心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七十二条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学生成绩考核、学籍异动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三条 学校为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学位。

第七十四条 学员是指在学校登记,接受非学历教育培训、没有学籍的受教育者。学员在学习期间依法律法规和教育服务协议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学校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帮助,依法依规对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或学业证明。

第二节  教职工

第七十五条 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教学辅助人员等组成,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力量。

第七十六条 凡学校教职员工,应当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第七十七条 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应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合格,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过信念关、师德关、学术关、教学关、实践关是学校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第七十八条 学校实行教师职务资格制度。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需要设置,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职员工应具备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条件,通过规定程序取得相应的职务资格。

第七十九条 学校实行教师聘用制度。按照教师岗位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用。在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订聘用合同。教师应当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予以转岗等处理,直至解聘。

第八十条 学校实行教育职员聘用制度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管理人员按照工作年限、业绩、岗位职责和条件、任期聘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聘用。

第八十一条 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教学辅助人员应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勤勉工作、热心服务。

第八十二条 学校依照人事管理制度,对教职员工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类人员聘用、晋升、奖惩和绩效调整的依据。

第八十三条 学校按规定实施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临聘制、团队薪酬制等分配形式,推行弹性用人机制;实行教职员工退休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达到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学校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四条 学校教职员工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享受福利待遇;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 就职务、工资收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十五条 学校教职员工除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二)尽职尽责,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三)尊重、爱护、平等对待学生;

(四)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发展和传播科学技术、先进思想和先进文化;

(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参与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六)学校规定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十六条 为了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激励兢兢业业工作的教职员工,学校实行奖励制度。

第八十七条 学校对不履行义务、职责的教职员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有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对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十八条 学校设立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凡教职工认为本人在工作中权益受到侵害或不公正待遇的,可依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八十九条 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及教师代表组成。

第九十条 教师认为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未得到有效保障的,应首先向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反映;相关部门应认真解释、说明;在政策规定和职责权限范围内应予以解决或处理的,必须予以解决处理。

第九十一条 学校实行学术休假制度。拥有高级专业技术的教学科研人员,在学校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有权带薪学术休假。

第九十二条 学校逐步提高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职员工福利待遇,建立教职员工权利保护机制,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第九十三条 学校尊重和爱护人才,维护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为教师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自主进行学术创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七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九十四条 学校的资产为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第九十五条 学校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学校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合法筹措教学、科学研究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等。学校坚持勤俭办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九十六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建立完善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及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衔接规定,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

第九十七条 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学校名誉荣誉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第九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第九十九条 学校建立内部审计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制度。学校分立、合并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按规定接受国家审计。

第八章  校友会、基金会及其他组织

第一百条 校友是指在西南石油大学学习过的学生(学员)和工作过的教职员工,以及被学校授予各种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中外各界人士等。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学校应充分重视和爱护。

第一百零一条 学校设立西南石油大学校友总会(以下简称校友总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其宗旨是团结、依靠和凝聚海内外校友的力量,为学校发展和广大校友服务。

第一百零二条 校友总会定期召开校友会负责人会议和校友代表大会,讨论、审议校友会重大事项。

第一百零三条 学校鼓励并欢迎校友参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对学校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校友,学校授予荣誉称号。

第一百零四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为学校非行政常设机构,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理事会是由热心高等教育,关心、支持西南石油大学发展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咨询机构,旨在促进学校与社会建立广泛联系与合作、筹措学校办学资金。

第一百零五条 学校发起注册成立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代表学校接受社会各界捐赠。遵循捐赠自愿原则,吸引社会各界捐赠,筹集办学资源,增强办学实力。

第九章  信息公开

第一百零六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实行校务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第一百零七条 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开或在校内公开。

第一百零八条 学校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网)、新闻报道、报刊、公告栏、广播、电子屏等进行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九条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

第一百一十条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监督小组,由校长办公室、校工会、驻校纪检监察组(学校纪委)办公室人员和师生代表组成,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章  学校标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学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学校徽志是双圆套圆形徽标。该徽标以“西南石油大学”的英文缩写字母“SWPU”为主要设计元素,四个字母经变化组合构成汉字“西”和“石”,体现“西南石油大学”的含义。标识的颜色采用蓝色或橙色。学校徽章为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的题有校名的证章。

第一百一十二条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旗帜。上半部分的白色条块代表天空,校徽位于旗帜的正中央;下半部分的线条象征起伏的山脉和海浪的曲线,添加了两个层次渐变色,代表大地和海洋,大幅红色条块代表地下蕴藏的石油。

            

第一百一十三条 学校校歌为狼格作词、昌英忠作曲的《飞翔》。

第一百一十四条 学校校庆日为11月1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学校互联网官方网址为:https://www.swpu.edu.cn;学校英文网址为:https://www.swpu.edu.cn/e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由校长或学术委员会或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议,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启动章程的修订:

(一)本章程依据的法律发生变化;

(二)学校的举办者发生更替;

(三)学校发生更名、合并等变化;

(四)学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发生重大变化;

(五)举办者依法要求学校修订章程;

(六) 其他影响本章程执行的环境或实质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党委(常委会)。本章程生效之后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本章程生效之前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一百一十八条 校长办公室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依据章程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和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来华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外籍教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相关文件,享有其相应的权利、履行其相应的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学校章程和章程修正案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送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发布。


指标项数量单位
现有自然科学类科研基地平台282
其中:

全国重点实验室2
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中心(协作)8
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
国家大学科技园1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
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
国家“111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中心、实验室)5
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4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中心)1
石油化工联合协会重点实验室2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产学研创新联盟、科普基地等)31
四川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4
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1
重庆市重点实验室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西南石油大学创新联合体1
中石油(重点)研究室14
中石化(重点)研究室1
中海油(重点)实验室4
地方产业联盟2
厅局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15
校级研究院12
校、院级研究中心(所)24
横向合作科研基地(平台)80
横向合作战略(框架)协议60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
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
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1
现有各级各类社科类科研基地平台28
其中: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科普研究基地2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1
厅局级(重点)基地(研究院)2
四川省文联研究基地1
校级研究院21
现有校级以上科技创新团队102
其中:

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创新团队(含培育、滚动)2
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资助计划”资助创新团队18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团队1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团队1
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助创新团队18
西南石油大学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含培育)62
“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纵向项目6562
“十二五”以来承担企事业单位横向合作项目8969
“十二五”以来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674
2022年实到科研经费7.43亿元
“十二五”以来发表论文36978
出版专著586
“十二五”以来授权专利10249
其中:发明专利5059
其中:实用新型专利5028
其中:外观设计专利162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师资队伍

指标项数量单位
教职工2814
专任教师2127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59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718
师资队伍中具有博、硕士学位教师1929
具有博、硕士学位教师占师资队伍比例90.69%
国家级教学团队2
省级教学团队7
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3
中国工程院院士1
德国工程院院士1
中国两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3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
四川省“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2
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7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8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次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能源大奖获得者4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3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4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
天府万人杰出科学家4
省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得者1
四川杰出人才奖获得者1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4
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79
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选(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
“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名师1
天府万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7
天府万人科技菁英9
天府万人社科菁英2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优秀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0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21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
全国模范教师1
全国优秀教师6
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
省“最美教师”1
省“四有”好老师1
省教书育人名师4
省优秀教师9
省教学名师9
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
省“最美科技工作者”1
省师德标兵1
省师德楷模1
省“五一”劳动奖章5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人才培养

指标项数量单位
博士研究生导师(含校外聘任导师)235
在校学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40801
统招博士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1067
统招硕士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不含遗留在职攻读学位)8016
普通本科生31242
外国留学生(含学历、非学历)476
二级教学学院15
本科具有招生资格专业79
其中: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73
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5
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
国家特色专业8
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
四川省特色专业16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
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11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
学校历年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133
其中: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2
国家级一流课程20
省级一流课程112
2010年以来学校教师主编出版各类教材300余
其中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二等奖1
其中获评国家级精品教材奖1
入选国家级“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21
四川省“十二五”规划教材24
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优秀教材奖36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
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
自主设置能源类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
硕士学位授权点4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
硕士专业学位领域29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
省部级重点学科15
2022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92.51%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指标项数量单位
现有自然科学类科研基地平台282
其中:

全国重点实验室2
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中心(协作)8
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
国家大学科技园1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
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
国家“111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中心、实验室)5
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4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中心)1
石油化工联合协会重点实验室2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产学研创新联盟、科普基地等)31
四川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4
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1
重庆市重点实验室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西南石油大学创新联合体1
中石油(重点)研究室14
中石化(重点)研究室1
中海油(重点)实验室4
地方产业联盟2
厅局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15
校级研究院12
校、院级研究中心(所)24
横向合作科研基地(平台)80
横向合作战略(框架)协议60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
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
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1
现有各级各类社科类科研基地平台28
其中: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科普研究基地2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1
厅局级(重点)基地(研究院)2
四川省文联研究基地1
校级研究院21
现有校级以上科技创新团队102
其中:

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创新团队(含培育、滚动)2
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资助计划”资助创新团队18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团队1
重庆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团队1
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助创新团队18
西南石油大学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含培育)62
“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纵向项目6562
“十二五”以来承担企事业单位横向合作项目8969
“十二五”以来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674
2022年实到科研经费7.43亿元
“十二五”以来发表论文36978
出版专著586
“十二五”以来授权专利10249
其中:发明专利5059
其中:实用新型专利5028
其中:外观设计专利162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30日

政要

罗强硕士87届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副主任(2023.01—)
赵正文天加88级四川省纪委副书记、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021.09—)
李世成硕士2008届四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17.06—)

科学家

罗平亚钻井58级中国工程院院士
周守为采油77级中国工程院院士
高德利硕士84届中国科学院院士
邹才能地质83级中国科学院院士
孙金声博士2006届中国工程院院士
石勇数师78级国务院参事杰青

三大石油公司领导

刘宏斌采油79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焦方正地质79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执行董事、 总地质师
李鹭光钻井79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执行董事
李勇钻井80级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杨云采油81级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何江川储运82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谢军油藏84级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
江同文地质86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地质师
张道伟地质91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企业家

马捷矿机78级

四川川石·克锐达金刚石钻头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刘丛宾钻井79级

四川光亚聚合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吴扬采油80级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总裁(胡润富豪榜:2006、2007、2008年上榜)
赵波油化80级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张兴武钻井80级

成都科利吉石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冯跃平采油81级

四川奇美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王金龙钻井82级

百勤油田服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港股)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杨帆物探86级

成都西南石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肖刚矿机87级

成都西油华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高宇油化87级

四川博盛永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罗林钻井87级

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港股)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张泉矿机88级

南充西南石油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王飞天加88级

陕西丰登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尹永清矿机90级

奥瑞托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李勇储运92级

海天水务集团总经理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邓昌义会计93级

南充同创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潘军天加93级

北京万普隆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曾斌石工94级

捷贝通石油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个人捐赠母校50万元以上

地方厅局级党政干部

薛庆土木2000级宜宾市副市长、党组成员(2021.09—)
杨程富博士2009届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2018.1—)

高校领导

刘清友矿机82级成都理工大学党委书记(2023.10—)
叶仲斌采油82级成都工业学院党委书记(2023.7—)
刚文哲地质84级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7.9-)
张烈辉油藏85级西南石油大学党委书记(2023.10—)
刘向君测井86级西南石油大学副校长(2019.4—)
郭建春采油88级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2023.10—)
李德海矿机93届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22.11—)
祝效华机制96届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22.7—)
陈军斌博士97届西安石油大学副校长(2015.5—)
刘上海博士2014届重庆科技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2017.7—)

公益慈善模范人物

许明标油化79级个人捐赠母校10万元以上
朱勤俭地质80级个人捐赠母校10万元以上
李余斌储运81级

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10万元以上

张烨地质82级个人捐赠母校10万元以上
陈高松油化84级个人捐赠母校10万元以上
唐东岳天加89级

江苏诚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10万元以上

曾代友地质90级

金湖县支点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10万元以上

冷元军物探90级

南京海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10万元以上

孙伟硕士2000届

成都添益天然气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捐赠母校10万元以上

石耀法学2005级

个人捐赠母校10万元以上

  

主管部门

四川石油学院      1958~1962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

四川石油学院      1962~197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

西南石油学院      1970~1978

四川省革命委员会

西南石油学院      1978~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

西南石油学院      1988~1998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西南石油学院      1998~2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西南石油学院      2000~2005

四川省人民政府

西南石油大学      2005~今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

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党委常委|
  
   
   
校长| 
副校长| 
副校长| 
副校长| 
副校长| 
职务姓名任职起止日期职务姓名任职起止日期
党委书记马 载1958.10~1962.05校长马 载1958.09~1962.05
党委副书记王礼庭1958.10~1960.01副校长张威1959.01~1966.05
党委副书记严峰逊1959.07~1962.04副校长王礼庭1959.01~1980.03
党委副书记张威1958.10~1966.05副校长李直1960.03~1966.05
党委副书记刘正庚1962.03~1964.03副校长刘正庚1961.07~1964.03
党委副书记石志刚1963.11~1979.04校长蔚华之1964.07~1965.06
党委书记蔚华之1963.02~1965.06校长何千里1965.06~1968.03
党委书记何千里1965.06~1968.03革委会主任杨金彪1969.05~1973.09
党委书记韦丑海(军代表)1972.04~1973.09副校长杨天贵1969.05~1983.11
党委副书记张勉生1974.10~1978.06副校长张勉生1974.04~1980.03
党委书记张九山1976.02~1983.11革委会主任张九山1976.02~1978.06
党委副书记杨天贵1978.06~1980.03副校长邢汝霖1977.02~1983.11
党委副书记邢汝霖1980.03~1983.11校长石志刚1978.06~1980.03
党委书记赵国珍1983.11~1986.04副校长赵国珍1980.03~1983.11
党委副书记曹开胜1983.11~1989.10副校长田丕儒1980.03~1983.11
党委书记张永一1986.04~1989.10副校长曹开胜1980.03~1983.11
党委书记曹开胜1989.10~1990.11副校长崔汝梁1980.03~1986.04
党委副书记林维澄1989.10~1990.11校长杨型亮(兼)1980.04~1983.11
党委书记林维澄1990.11~1995.12副校长张绍槐1983.11~1986.04
党委副书记黄建民1991.02~1994.07校长张永一1983.11~1986.04
党委副书记曾宪平1991.12~2000.08副校长葛家理1983.11~1988.09
党委书记董保真1995.12~2005.08校长张绍槐1986.04~1990.11
党委副书记高卫东2000.08~2005.08副校长林维澄1986.04~1990.11
党委副书记向小壮2002.03~2005.08副校长李士伦1987.04~1995.08
党委书记朱世宏2005.08~2012.05副校长罗平亚1989.10~1990.11
党委副书记杜志敏2005.08~2013.12副校长张斌1989.10~2003.12
党委副书记孙一平2010.01~2013.07校长罗平亚1990.11~2005.09
党委副书记张文卫2005.09~2018.06副校长董保真1991.02~1995.12
党委书记孙一平2013.07~2020.01副校长李允1994.05~2006.04
党委副书记赵正文2014.05~2020.01副校长向小壮1995.08~2002.03
党委书记  赵正文  2020.01~2021.09 副校长罗强1996.06~1996.12
党委副书记赵金洲2013.12~2022.03副校长焦棣1998.03~1998.09
 党委副书记  郭世一 2018.06~2023.08副校长杜志敏1999.10~2005.09
党委书记 陈永灿2021.10~2023.09副校长刘家铎2002.03~2003.09
   副校长陈次昌2004.04~2010.06
   校长杜志敏2005.09~2013.12
   副校长孙一平2005.09~2009.12
   副校长赵金洲2005.09~2013.12
   副校长王 玲2010.05~2017.10
   副校长刘清友2010.06~2014.08
   副校长赵正文2011.01~2014.05
   副校长周茂2001.06~2018.07
   副校长张文卫2018.06~2020.12
   校长赵金洲2013.12~2022.03
   副校长巫晓兵2019.01~2022.11

 

1958年11月1日,学校举行首届开学典礼1960年3月12日,朱德委员长来校视察

1958年7~8月,石油部派人到四川成都录取四川石油学院新生。共招收643人,分属石油地质、石油钻井、石油开采、矿场机械、炼油机械、石油炼制、人造石油7个专业。

9月石油部委派马载同志赴川主持学校筹备工作。借南充飞机场部队营房作为临时校舍办学。首届新生9月20日报到。9月30日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正式下文,批准成立四川石油学院。

11月1日,学院在南充飞机场部队营房举行首届开学典礼。南充军分区、四川省高教局、川中矿务局及南充师范学院等单位领导同志到会祝贺。自此,将每年11月1日定为校庆日。

12月3日,四川省委宣传部决定,成立中共四川石油学院临时党委会,党委委员有马载、王礼庭、张威、符义、李直、杨长生6人。马载为临时党委书记,王礼庭、张威为副书记。

12月21日,全院700多名师生员工投入建校劳动,修筑一条长710米的公路。用了3个星期时间,7427个劳动日,完成土石方1503立方米。这条公路的修建,为新校舍的修建拉开了序幕,保证了以后建筑材料源源不断地运进工地。  


1959年1~7月石油工业部和四川省委宣传部转发国务院和四川省关于马载、王礼庭、张威和严峰逊职务任命的通知。

元月31日,石油部转发国务院人事局通知:“1959年元月2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4次会议通过:马载任四川石油学院院长。”四川省委宣传部通知:“1959年元月17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王礼庭任四川石油学院副院长。”四川省人民委员会1959年2月23日发出关于任命张威为四川石油学院副院长的命令。“7月16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严峰逊任四川石油学院党委副书记。”

2月根据发展,学校由劳动教学为主转为课堂教学为主(2月~8月)。为适应这一要求,成立了政治、外文、数学、物理、化学、地质、钻井、采油、石油工学、人造石油、机械、经济等共12个教研组。22日,学院科学技术协会成立,张威任主席,李直、赵镛声任副主席。

3月学院制订出5年发展规划,规划到1962年在校生人数达到4209人。

4月经四川省高教局批准成立四川石油学院首届院务委员会。委员有马载、张威、王礼庭、李直、杨长生、符义、付定文、薛振祥、赵镛声、罗仲和、黄文彦、李中洲、张耀庭、俞千里、苏桂珍、袁克勇、曾自强、曹启荣、罗增志、郑秀娟、赵国珍、方和春、李延浚、欧兆陞、范育才、彭明忠、彭明芳、董道生等45人。

8月石油部向学院提出1959年招生建议人数。石油地质、石油钻井、石油开采、石油炼制、炼厂机械5个专业各招96人,矿场机械和人造石油专业各招64人,共招收608人。

10月石油部给教育部、四川省高教局来函,提出要求撤消学院人造石油专业。学院根据以上要求,于10月25日办完手续,将该专业学生转入石油炼制专业学习。 成立四川石油学院治安保卫委员会,严峰逊任主任委员,符义任副主任委员。 在南充市体育场召开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

11月1日,在南充军分区礼堂,召开学院建院一周年校庆大会。


1960年1月21日,召开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共有党员86人。马载作关于1959年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任务报告,严峰逊作1959年党的建设工作总结和1960年工作任务报告。9日,学院首届团代会召开。会议总结了团的工作,并选出新的团委委员刘全有、赵大谋等27人,常委9人,赵大谋为团委副书记。

3月10日,四川省委宣传部通知:3月5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李直任四川石油学院副院长。12日,朱德委员长来院视察。听取了院领导汇报,详细询问了学院建院情况、教学情况和师生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学院的建设和教学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国家很需要人才,要很快把人才培养出来。”

5月22日,团中央书记胡耀邦同志来院视察,并题词:“为建立一支强大的石油工业科学技术队伍,高速度发展祖国的石油工业而齐心奋斗!”。

6月1日,学院外语教研室被评为全国教育先进单位,光荣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30日,学院由金鱼岭军分区部队营房迁往燕儿窝新址(即学院现在的南充校址)。袁克勇等38名教师晋升为讲师。据1960年底统计,学院共有教师196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3人,讲师38人,助教145人,教员8人。

8月设置地球物理测井专业,并招收新生。停办人造石油专业。

9~11月筹备成立学院教育工会,下设6个部门工会,48个工会小组。


1961年7月四川省委宣传部通知:省委于1961年7月22日批准,刘正庚任四川石油学院副院长。


1962年1月21日,在石油工业部党组和四川省委的领导下,学院召开了第一次党员大会。

2月12日,根据“高校60条”规定,将原来由45人组成的第一届院务委员会改为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院务委员会,21人组成。

3月25日,经四川省委批准,学院临时党委改为正式党委,成立中共四川石油学院委员会。全体临时党委成员转为正式党委委员。马载任党委书记,张威任党委第一副书记(兼副院长),刘正庚任第一副院长(兼副书记)。党委委员为马载、张威、刘正庚、李直、王礼庭、符义、杨长生。严峰逊同志调离学院。

4月24日,召开学院首届教育工会代表大会。正式代表56人,列席代表13人,特邀代表13人,会议选举陈安达为工会主席,罗仲和、孟庆麟为副主席。

5月马载同志调离学院回北京工作。

6月学院贯彻“八字”方针,压缩规模,调整专业。1962年招生规模压缩为100人(实招90人)。石油钻井、石油开采、石油炼制3个专业各招新生30人(注:石油炼制专业1962年招收的30人,后来转入矿场机械专业)。撤消炼厂机械和测井两个专业,炼厂机械专业60级和61级学生128人,并入矿场机械专业;测井专业60级、61级学生81人,并入采油专业。

8月四川省人民委员会下文,学院于1962年8月15日起,改为由石油工业部领导。


1963年2月石油部决定撤消中南石油学院,该院石油地质、石油钻井两个专业60级和61级学生102人,转入我院学习。

3月第二届院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教研组改为教研室。

7月首届毕业生(58级)309人完成学业,走上工作岗位。


1964年1月四川省委任命蔚华之为四川石油学院党委书记、代院长。

7月石油部决定将我院石油炼制专业三、四年级学生182人,于1964年暑期后调整到西安石油学院学习。中共四川石油学院第二次党员大会召开,到会党员137人。蔚华之代表党委作了“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实现学校革命化而奋斗”的报告。会议选举了新的一届党委会,蔚华之、张威、石志刚、李直、王礼庭、符义、杨天贵、张考、郝守发、邢汝霖等10人当选为党委委员。党委书记为蔚华之,副书记为张威、石志刚。

10月全院师生员工挖坡、填坑奋战半年多,建起学院大型运动场。十月份召开了学院第二届田径运动会。


1965年3月孙自全同志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并出席全国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6月何千里同志来院工作。10月,石油部政治部下文,任命何千里为四川石油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蔚华之同志调离学院。

8月石油部在北京石油学院召开石油院校教学改革、观摩座谈会。组织各院校教师代表进行讲课、观摩和交流教学经验,并举办形象化教学和教具展览,康世恩、周文龙等部领导到会讲了话。我院迟瑛琳、李光耀、张绍槐、潘建泉4位教师讲的课被评为样板课。我院活塞泵综合演示器、压杆稳定演示器获教具一等奖。

12月8日,石油部下文通知:1965年11月13日经国务院159次全体会议通过,任命何千里为四川石油学院院长。


1966年1月石油部组织院校工作大检查。1月4日至19日检查组对学院贯彻教育方针、毛主席“七三”指示、教育思想、教改、实验室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6月学院文化大革命开始。省委、石油部工作组6月16日进院,工作50余天后撤走。 30日,学院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委员会。

9月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教育战线全体人员学习四川32111英雄钻井队事迹。


1967年年初学院出现各种群众组织,逐步分裂成两大派。

上半年南充驻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大中学校师生进行短期军政训练的通知,派干部、战士进驻学院,进行军训和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




西南石油大学60多年的发展历程,形成了许多优良的传统、文化、理念和价值导向,这些构成了西南石油大学精神的基础和元素。西南石油大学精神经历了孕育发展期、形成升华期、传承弘扬期三个阶段。“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是对若干元素概括、总结和升华的结晶,是从西南石油大学的人文积淀中提炼出来的宝贵的精神品质。

孕育发展期

西南石油大学诞生于我国人才奇缺、石油匮乏、遭受严厉石油禁运的20世纪50年代,面对洋专家的“中国贫油论”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困难以及四川石油大会战的急需,首任院长马载率领一批来自清华大学、北京石油学院等单位的年轻教师,怀着“为石油而生,为石油而息”的“兴油报国”愿望,义无反顾地投身到为石油工业培养人才这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中来,创建了新中国第二所石油高等院校。

建校伊始,百业待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创业先驱们白手起家,安营扎寨于荒野之中,拓荒创业于困难年代,用“立大志、干大事、创大业”的创业精神书写了一部先招生后建校的超常规办学史。艰苦创业、“三老四严”由此成为了西南石油大学精神本质的底蕴和发展的因子。“兴油报国”精神,尤其是“把祖国石油落后帽子甩到太平洋去”的为国争光、为民族争气的高度爱国主义精神在第一代西南石油人身上得以体现,促进了西南石油大学精神的孕育和初成。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校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迅速恢复、发展、壮大和超越,由建校之初的单一学科逐步形成以工为主,转向理、工、管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在全国高校中较早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取得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标志性建设成果,拥有联合国援建的“油井完井技术中心”和加拿大政府援建的“中加天然气勘探开发培训中心”,发展成为中国石油工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肩负“我为祖国献石油、我为石油献人才”的特殊使命,始终心系人民、胸怀祖国,以服务人民、服务祖国为理想追求,党委一班人带领全校教职工奋发图强、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克服了地处四川南充交通不便、地域优势缺乏、人才引进较难等诸多困难,使学校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在同类高校中独树一帜。

由于石油行业特有的艰苦性,学校始终不渝地在学生中开展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和“学石油、爱石油、献身石油”教育,每届毕业生的赴边比例至少在25%以上,得到中央和四川省政府高度评价。“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成为那个时代毕业生中的最强音,一代又一代的西南石油大学学子竞相奔赴祖国的大漠边疆、戈壁荒滩、雪域高原,用青春与智慧谱写出了一曲又一曲“为国分忧、为国争光”的爱国主义壮歌。奋发图强、自力更生、以实际行动为中国人民争气的民族主义精神和舍小家、顾大家、为国家分担困难、不计个人得失的爱国主义精神在西南石大人身上得以升华,促进了西南石油大学精神的持续发展。

形成升华期

2000年学校从中央划转到地方,学校党委审时度势,作出了“建设成都新校区、二次创业”的宏大战略。

在“二次创业”的进程中,面对全球化环境下科技和教育的竞争,面对市场经济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挑战,校领导班子带领全校师生员工继续传承和弘扬“为国分忧、为民争气”的民族情怀,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艰苦奋斗,励精图治,紧紧依托大都市的优势资源,牢牢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石油工业由东向西战略大转移和四川省跨越式发展的有利契机,以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为特色和优势,以为国家石油工业和地方经济服务为己任,进一步加大了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的力度,取得了卓然不群的办学成就。

学校已完成“办学重心由南充向成都转移”“学科结构由单一工科向多科并存转化”“办学层次由学院升格为大学”的三大转变。“学石油、爱石油、献身石油”不再是仅仅指一种行业意识教育,而升华为一种西南石大人的精神,凝炼为一种全校师生员工的品质,内化为一种多学科各团队的胸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总结我们的精神,提炼我们的文化,继承我们的传统,凝聚我们的力量,创新我们的思路,这将为未来西南石油大学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石大,一定要有新面貌、新内涵、新精神。

学校党委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以及广大校友的意见的基础上,正式确定“西南石大精神”为“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它以强大的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作为支撑,张扬并涵养着时代精神的高层次的精神理念与境界,为学校发挥特色和优势、推动各学科共同繁荣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随着学校的发展,通过全体西南石大人的不懈努力,“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西南石大精神也将不断被赋予更加丰富的内涵。

概而言之,“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概括了学校的发展历程、办学传统,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反映了一代又一代的西南石大人的理想追求、价值取向与精神风貌。用它作为学校的大学精神,具有以下特点:

1.微言大义,独特表达。立足于学校在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办学特色,尤其是在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所独具的鲜明特色,有别于其他高校,也同样有别于石油兄弟院校,巧妙地将其与学校核心价值理念、独特精神气质融合,匠心独具,凝炼和展示了意境深远的思想文化精神,体现出博大的胸襟、宽广的视野和远大的志向,彰显了学校一以贯之的办学特色和育人理念,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2.内涵丰富,厚重博大。作为价值理念的集合,“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既包含了学校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又体现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还体现了广大西南石大学子“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豪迈气概。它以无形的感召力、凝聚力,激励师生传承“为祖国争光”的爱国主义精神,树立为国家繁荣昌盛而刻苦学习的远大志向,自觉将个人的成长与国家、民族的发展紧密相连,始终保持不断进取、敢于争先的良好精神状态,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绩,不断为国家、为民族做出新贡献。

3.与时俱进,时代感强。“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内涵。在建校初期,“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就是为早日摘掉国家“贫油帽子”做贡献;改革开放以后,“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就是为祖国石油工业的加快发展做贡献;在划转地方后,“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就是为国家能源战略和国家能源安全做贡献,就是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作贡献;随着学校向世界一流学科、一流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目标的迈进,“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还包括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

传承弘扬期

2008年以来,尤其是2014年启动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学校党委通过《中共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决定》,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204项改革举措,出台“十大提升计划”,在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本科教学、科研与成果转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如今,西南石油大学教学成果获奖总数全国高校排名第41位,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本科)排名第7位,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总数在“双一流”大学排名第33位,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总数全国高校排名第12位,国家科技奖获奖总数全国高校排名第45位,科研经费总数全国高校排名第72位,来自企业的科研经费全国高校排名第27位,中国最具创新力大学百强榜排名第94位,专利总数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排名第26位,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总金额全国排名第32位,全国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排行榜排名第34位,全国内地高校科技创新百强榜排名第23位,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全球排名第8位。

西南石油大学历来就有“锐意改革,力争一流”“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优良传统和红色基因。新形势下,我们将不忘初心,勇担使命,勇往直前,不负重托,继续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西南石大精神,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突出特色,科学发展”发展战略,以世界一流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有机统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继续全面深化改革,以一流学科建设引领带动学校整体发展,为建成世界一流学科、一流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而不懈奋斗!

西南石油大学科研基地平台

级别类别数量名称校内建设单位负责人批准时间
国家级(19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原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1989年)西南石油大学赵金洲2023
天然气水合物全国重点实验室(原天然气水合物国家重点实验室,2017年)石工院魏纳2023
国家工程实验室3低渗透油气田勘探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石工院赵金洲2008
油气钻完井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原:油气钻完井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2008年)石工院、机电院李皋、蒲晓林、杨迎新2022
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电信院、地科院罗仁泽2017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国家油气钻井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电院祝效华2012
国家研发中心4国家能源高含硫气藏开采研发中心(硫沉积评价技术研究所)石工院郭肖2013
国家稠(重)油开采研发中心石工院蒋琪2014
国家能源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新材院周莹2016
中国海洋资源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石工院魏纳2017
国家“111计划”2深层海相页岩气高效开发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西南石油大学赵金洲、李小刚2018
深海天然气水合物高效开发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西南石油大学周守为、魏纳2021
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西南石油大学赵金洲2020
国家大学科技园1西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西南石油大学秦启荣2013
国家技术转移机构1西南石油大学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西南石油大学秦启荣2015
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煤层气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石工院赵金洲2009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石工院杜志敏2013
新型储能电池与材料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材院林元华2015
石墨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材院赵金洲、李星2016
国际(6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中心、实验室)6油井完井技术中心(联合国援建)石工院康毅力、游利军1988
中美联合数据工程与数据分析实验室计科院陈利学2009
能量转换与储存先进材料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新材院周莹2015
中德清洁能源创新平台西南石油大学赵金洲2016
清洁能源高效开发利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西南石油大学张烈辉、李小刚2019
深层超深层海相页岩气开发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石工院赵玉龙2019
省部级(45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海洋天然气水合物开发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西南石油大学赵金洲、魏纳2020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石油天然气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机电院祝效华、石明江、张杰2005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天然气开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石工院赵金洲、李一波2006
油田化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化工院黄志宇、张太亮2007
教育部产教融合创新平台1“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南充校区赵刚2017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中心)1沉积盆地与油气资源重点实验室(沉积地质研究中心)地科院王兴志2014
石油化工联合协会重点实验室1石油和化工行业天然气开发及利用新材料重点实验室新材院周莹2018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研究院、基地、中心、产学研创新联盟)27四川省天然气开发与开采研究实验基地石工院赵金洲、郭建春2006
四川省石油化工装备产学研创新联盟机电院王国荣2009
天然气地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地科院刘宏2011
油气消防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石工院敬加强2013
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化工院黄志宇2013
四川省不锈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材院林元华2015
四川省科教兴川产学研创新联盟西南石油大学张烈辉2016
四川省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材院李星2016
四川省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新材院李星2017
四川省焊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材院王斌2016
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研究院西南石油大学赵金洲、李小刚2017
四川省碳基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材院李星2017
物理演示与探索科普基地理学院邱毅2017
四川省深层海相页岩气高效开发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西南石油大学李小刚2018
四川省钻井破岩与钻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电院杨迎新2020
环西南石油大学基础教育联盟青少年机器人创新实践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电信院胡泽2020
四川省页岩气开发用水基钻井液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材院武元鹏2020
四川省燃气安全与高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土测院岑康2021
四川省在川高校玄武岩纤维协同科创平台新材院向东2021
四川省页岩气高效开采先进材料制备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新材院周莹2021
四川省井矿盐开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科院赵晓明2021
四川省玄武岩纤维复合材料开发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材院武元鹏2021
四川省预制舱式电力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电信院朱西平2021
四川省深层地热能装备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机电院祝效华2022
四川省智慧能源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地科院汪宙峰2022
四川省地热能开发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电院祝效华2022
四川省工程安全智慧监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土测院胡启军2022
四川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教育厅立项)4四川省页岩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石工院张烈辉、李勇明2013
四川省海洋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协同创新中心石工院、机电院赵金洲、魏纳、王国荣2014
四川省石油天然气装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机电院祝效华、石明江2014
四川省页岩气资源与环境协同创新中心地科院刘向君、蒋裕强2015
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1石油天然气装备技术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机电院祝效华2020
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1城市地下管网危险源监测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地科院汪宙峰2018
重庆市重点实验室1材料化学与功能制造重庆市重点实验室新材院武元鹏2019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普)研究基地(实验室)4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经管院陈军华2006
能源安全与文化社科普及基地 马克思主义学院崔发展2014
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普及基地双创中心姚利2019
能源安全与低碳发展实验室经管院李廷2022
企业 (102个)创新联合体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南石油大学创新联合体西南石油大学张烈辉2020
中石油(重点)研究室14中国石油石油管重点实验室-石油管力学和环境行为重点研究室石工院林元华2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成藏与开发重点实验室-特殊气藏开发研究室石工院郭平、杜建芬2000
中国石油钻井工程重点实验室-钻井液重点研究室石工院蒲晓林2001
中国石油钻井工程重点实验室-欠平衡钻井研究室石工院李皋2005
中国石油高含硫气藏开采先导试验基地—西南石油大学研究室石工院杜志敏2010
中国石油油气藏改造重点实验室-西南石油大学碳酸盐岩储层酸化研究室石工院赵金洲2010
中国石油油气储运重点实验室-西南石油大学复杂天然气集输研究室石工院李长俊2010
中国石油HSE重点实验室—西南石油大学研究室化工院黄志宇2010
中石油碳酸盐岩储层重点实验室西南石油大学研究分室地科院胡广、谭秀成2012
中国石油钻井工程重点实验室钻头研究室 机电院杨迎新2012
中国石油物探重点实验室页岩气地球物理研究室地科院尹成2014
中国石油测井重点实验室工程测井研究室地科院刘向君2015
中国石油非常规油气重点实验室-西南石油大学非常规储层评价实验室地科院蒋裕强2019
中国石油油田化学重点实验室-西南石油大学油田化学工作液机理分研究室化工院段明2019
中石化(重点)实验室1中国石化缝洞型油藏提高采收率重点实验室石工院蒲万芬2019
中海油(重点)实验室4中国海洋石油(海上油田)提高采收率重点实验室石工院叶仲斌2004
海洋非成岩天然气水合物固态流化开采实验室机电院、石工院伍开松、郭平2015
海洋油气开发与开采联合研究院西南石油大学李晓平、李勇明、魏纳、张智、石明江、赵晓明2018
中海油-SWPU海洋油气开发与开采联合研究院油气藏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室地科院赵晓明2018
行业、地方产业联盟2天然气水合物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西南石油大学赵金洲、魏纳2016
成都航空发动机产业联盟西南石油大学赵金洲、唐鋆磊2017
与企业的其它横向合作科研基地平台80个
厅级     (18个) 厅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14四川省高校天然气开采重点实验室石工院刘永辉1999
四川省高校岩石破碎学与钻头研究实验室机电院杨迎新1999
四川省高校测控技术与自动化研究室机电院梁海波2001
四川省高校石油工程测井实验室石工院夏宏泉2004
四川省高校石油与天然气加工重点实验室(自筹)化工院诸林2006
四川省高校石油工程计算机模拟技术重点实验室计科院梅大成2006
四川省高校油气田材料重点实验室新材院程小伟2010
四川省高校结构工程重点实验室土测院张鹏2010
四川省环境保护油气田污染防治与环境安全重点实验室化工院王兵2013
机器人工程与智能制造南充市重点实验室南充校区谌贵辉2017
数据挖掘与知识管理南充市重点实验室南充校区胥林2017
智能电网与智能控制南充市重点实验室南充校区谌海云2019
成型与真空技术南充市重点实验室南充校区周培山 2022
锦美环保-西南石油大学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电信院朱西平2023
人文社科类厅级平台3全省高校重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林莉2021
四川省能源文化研学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林莉2022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评论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林莉2022
厅级其他平台1四川省新材料测试评价联盟新材院武元鹏2022
学校建设(54个)校级研究院11光伏产业技术研究院西南石油大学、新材院周莹2016
海洋天然气水合物研究院(SWPU海洋天然气水合物协同创新中心)西南石油大学、石工院赵金洲、魏纳2017
天府新区新能源研究院石工院亢旗军2017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院地科院张军伟2017
能源装备研究院机电院王国荣2017
工业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研究院化工院刘宇程2017
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研究院化工院唐鋆磊2017
人工智能研究院理学院闵超2017
羌塘盆地研究院地科院王剑2020
工程安全评估与防护研究院土测院张铁岗2020
碳中和研究院西南石油大学张烈辉、唐鋆磊2021
自然科学类校、院研究中心(所)22个
人文社科类校、院研究中心(所)21个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各级政府、高校、企业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60个
合计

304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平台)304个。其中: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协作天然气水合物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111计划”地方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研发中心(协作)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中心、实验室)6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产教融合创新平台1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西南石油大学创新联合体1个,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中心)1个,石油化工联合协会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研究院、基地、中心、产学研创新联盟)27个;四川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4个;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普)研究基地(实验室)4个,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1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1个;中石油(重点)研究室14个;中石化(重点)实验室1个;中海油(重点)实验室、研究院4个;行业、地方产业联盟2个;厅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18个(其中人文社科类3个);校级研究院11个,校、院级研究中心(所)43个(其中人文社科类21个);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01日

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石油天然气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其研究范围涉及石油天然气、地质、机械、化 学、计算机、仪器科学与技术、建筑、经济、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石油天然气法学等10多个领域,并形成了120多个特色及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领域

特色及主要研究方向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低渗透油气藏开发理论与方法

2.复杂油气藏压裂酸化理论与应用技术

3.裂缝性油气藏开发理论与方法

4.有水气藏开发理论与方法

5.高含水期油藏开发理论与方法

6.油气藏流体相态研究与特殊气藏开发理论及配套技术

7.注气提高采收率理论及配套技术

8.恶劣条件油藏聚合物驱提高采收率技术

9.采油工艺技术

10.复杂非常规油气藏数值模拟理论和方法研究

11.非常规天然气储层成因与描述技术

12.储层损害与储层保护

13.欠平衡钻井技术研究

14.油气井固井理论与实验研究

15.管柱力学

16.工程岩石力学

17.完井方法

18.钻井液处理剂作用机理及钻井液化学

19.深井复杂井与特殊工艺井钻井技术

20.水射流研究与应用

21.石油工程测井及应用

22.钻井信息、仿真与最优化

23.油气管道仿真及优化技术

24.油气管道完整性评价技术

25.天然气管道储气及调峰技术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1.碳酸盐岩沉积储层地质学

2.油气层保护矿物岩石学

3.油气藏地球化学及成藏理论

4.储层描述与储层分布预测

5.剩余油分布研究

6.碳酸盐岩储层研究

7.新型电法非地震勘探系列技术研究

8.非线性信号处理及其在地球物理资料处理中的应用

9.层序地层学理论及其在油气勘探开发中的应用

10.碳酸盐岩测井评价技术

11.低孔低渗油藏评价技术

12.油藏整体描述技术

13.油气层保护的地质评价与研究

14.古应力场数值模拟与分析

15.裂缝预测

16.深部油层采油后期地质效应

17.石油微生物研究

18.微生物造岩成丘研究

机械工程

1.机械现代设计理论及方法研究

2.现代制造技术及方法研究

3.岩石破碎与钻头研究

4.钻采工具及设备研制

5.特殊采油工艺方法及设备研究

6.石油装备与工具基础理论研究与产品开发

7.石油机械系统计算机仿真研究

8.软件开发

化学工程与技术

1.油气井建井化学浆添加剂研发

2.采油化学

3.驱油剂研发及驱油体系研究

4.低渗透油藏开采化学助剂研发

5.稠油开采

6.石油天然气化学防腐

7.油气田环境污染控制及治理

8.石油天然气安全技术研究与评价

9.石油加工

10.天然气处理与加工

11.生物质能源研发

12.理论与计算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石油信息化

2.计算机模拟与仿真

3.嵌入式系统

4.软件工程

5.数据库系统

建筑科学与工程

1.工程结构与系统现代设计理论

2.复杂结构与系统数值分析计算方法

3.结构系统安全性、耐久性、检测与维修加固

4.工程项目与企业的质量工程与卓越绩效评价

5.基于空间信息技术的结构健康检测理论与方法

6.岩土工程勘察与爆破技术

7.油气管道完整性评价与管理技术

8.储气系统、输配气管网规划设计与系统仿真

材料科学与工程

1.材料腐蚀机理与防护技术研究

2.油气田用高分子材料研究

3.油气田用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

4.材料表面工程研究

5.超细材料与应用研究

应用数学

1.应用微分方程与数值计算

2.应用概率统计

3.最优化与决策

4.石油工程仿真模拟计算

5.石油工程信息分析与处理

6.石油工程数值计算

仪器科学与技术

1.油气测试计量及标准化技术

2.油气检测与自动化装置

3.传感器及无损检测技术

4.油气智能测控系统

5.智能化仪器及计算机测控技术

6.智能结构系统与仪器

石油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应用经济学

1.油藏经营管理

2.石油人力资源管理

3.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项目管理

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

5.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系统管理和优化

6.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及应用

7.工业工程与管理工程

8.信息管理与企业信息化

9.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10.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方法及应用

11.现代营销理论与营销实践

12.人力资源管理

13.石油技术经济及管理

14.会计与财务管理

15.石油天然气经济研究

16.石油产业组织创新研究

17.企业理论研究

18.农林经济研究

十一

马克思主义理论

社会学

1.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现实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研究

4.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5.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6.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

7.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8.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

9.社会工作与管理

10.应用社会学

十二

法学

1.民商法学

2.刑事法学

3.经济法学

4.环境资源保护法学

5.国际法学

6.法理、行政法学

十三

外国语学及应用语言研究

1.外语教育理论与实践

2.翻译理论与实践

3.跨文化交际

4.英语教育

5.语言学

十四

体育学

1.体育教育训练学

2.体育人文社会科学

3.体育管理

更新时间:2016年7月20日

国家和部级基础研究项目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致密油多相多尺度流动机理及渗流理论研究、页岩气水平井钻完井关键基础研究、二氧化碳置换页岩气多尺度多场耦合渗流理论。详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油气藏渗流力学、气体钻井技术基础研究、低渗与致密油气藏压裂酸化、致密气藏储层干化、提高气体渗流能力的基础研究等。详细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详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农民工返乡创业教育支撑体系及绩效研究、两宋《中庸》学及其现代价值研究等。详细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复杂气田开发新理论与新方法、致密油气藏增产改造理论与技术等。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农民工返乡创业在线教育支撑体系研究、怎样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之间的关系等。详细


近3年各类科研项目总数

3055(2013-2015年)

近3年科研支出经费

9.7439亿元(2013-2015年)

更新时间:2018年1月19日

科研获奖成果及论文专著

序号

类别

数量

获奖项目名称/著作论文篇目

1

国家技术发明奖

3

1.深层超深层油气藏压裂酸化高效改造技术及应用

2.复杂结构井特种钻井液及工业化应用

3.碳酸盐岩油气藏转向酸压技术与工业化应用

2

国家科技进步奖

39

1.5000万吨级特低渗透-致密油气田勘探开发与重大理论技术创新

……

3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

9

1.土木工程全系统全寿命优化设计理论

……

4

省级政府科学技术奖

320

1.深部难钻地层金刚石钻头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5

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

531

1.复杂结构井非线性渗流理论及其在气藏工程中的应用

……

6

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2

1.现代国际石油经济论专著

……

7

中国专利奖

4

1.一种提高支撑剂在大厚储层中有效铺置的方法

2.适用于160—200度地层加砂压裂的交联剂

……

8

十二五以来授权专利

专利申请数:12490;专利授权数:9610。

9

ESI国际高被引学术论文

17

1.《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PORE STRUCTUR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UPPER ORDOVICIAN WUFENG FORMATION SHALE IN THE SOUTHWEST PORTION OF THE SICHUAN BASIN, CHINA》

……

10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最具影响力国际和国内百篇学术论文

2

1.《页岩气储层的基本特征及其评价》

2.《对大川中地区上三叠统须家河组二、四、六段砂岩沉积相的再认识》

11

近10年正式出版的著作列表

441

1.《高含硫气藏水平井产能评价》

2.《声波测井资料的工程应用》

3.《歌唱技法研究》

4.《页岩气藏开发基础》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https://www.swpu.edu.cn/sgy/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https://www.swpu.edu.cn/dky/

机电工程学院

https://www.swpu.edu.cn/jdy/

化学化工学院

https://www.swpu.edu.cn/hgy/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https://www.swpu.edu.cn/cly/

计算机科学学院

https://www.swpu.edu.cn/scs/

电气信息学院

https://www.swpu.edu.cn/dxy/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

https://www.swpu.edu.cn/tcy/

理学院

https://www.swpu.edu.cn/lxy/

经济管理学院

https://www.swpu.edu.cn/sem/

法学院

https://www.swpu.edu.cn/wfy/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s://www.swpu.edu.cn/szb/

外国语学院

https://www.swpu.edu.cn/wyx/

体育学院

https://www.swpu.edu.cn/tyx/

艺术学院

https://www.swpu.edu.cn/art/

 

国家级一流专业石油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海洋油气工程

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设计

资源勘查工程

勘查技术与工程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土木工程

测绘工程

工程管理

信息与计算科学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社会工作

英语

石油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机械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资源勘查工程

勘查技术与工程

应用化学

石油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设计

资源勘查工程

勘查技术与工程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市场营销

社会工作

石油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海洋油气工程

机械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资源勘查工程

勘查技术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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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阳光高考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我们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成都校区)电话:028-83032224邮编:610500关注我们


省级一流专业地质学

地理信息科学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化学

安全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物联网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

体育教育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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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工业设计

安全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学制:4年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土木工程

专业
计划招生数科类招生批次计划性质学校招生代码就读校区备注
石油工程4物理类普通类本科院校(物理类)非定向6141成都校区
油气储运工程2物理类普通类本科院校(物理类)非定向6141成都校区不招色盲
资源勘查工程2物理类普通类本科院校(物理类)非定向6141成都校区不招色盲
勘查技术与工程2物理类普通类本科院校(物理类)非定向6141成都校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物理类普通类本科院校(物理类)非定向6141成都校区
应用化学2物理类普通类本科院校(物理类)非定向6141成都校区不招色盲色弱
广播电视编导2艺术(物理类)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_编导(物理类)非定向6141成都校区
3艺术(历史类)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_编导(历史类)非定向6141成都校区
体育教育3体育(历史类)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历史类)非定向6141成都校区不招色盲色弱,男子身高不低于1.68米,女子身高不低于1.58米
2体育(物理类)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物理类)非定向6141成都校区不招色盲色弱,男子身高不低于1.68米,女子身高不低于1.58米


注: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专业
年度批次计划性质省线最低分最低分位次平均分最高分平均分分差校区
石油工程2023本科批普通类448595-596.3599148.3-
油气储运工程2023本科批普通类448596-598600150-
资源勘查工程2023本科批普通类448592-592592144-
勘查技术与工程2023本科批普通类448591-591.5592143.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23本科批普通类448587-588.3590140.3-
应用化学2023本科批普通类448586-588590140-

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来源:研招办    作者:邢倩   审核:杨雁   编辑:高俊平   日期:2023-09-19   访问:[69529]


序 言

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个,自主设置能源类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29个。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6个学科入选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名单。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涵盖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15个。

学校积极推动跨学科交叉融合,与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紧密围绕国家能源安全重大战略和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今日的西南石油大学将继续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突出特色,科学发展”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为建成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一流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奠定坚实基础而不懈奋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南石油大学(招生代码:10615)简称西南石大,英文名为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SWPU。

第三条 西南石油大学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办学地址:学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我校研究生均在学校本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西南石油大学设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指导协调管理。

第六条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八条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各类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政策和办法,并对本学院招生工作的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4年招生计划按2023年实际录取人数的95%安排。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可能有所增、减。

第四章 报 名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具体见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仅能报考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专家推荐书两份以及个人学术材料复印件。

(三)我校仅在部分专业学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且报考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见下表)。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

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1(非全日制)油气井、油气田开发与海洋油气工程

02(非全日制)油气储运工程

土木工程与测绘

学院

085901土木工程

01(非全日制)岩土工程

02(非全日制)结构工程

03(非全日制)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4(非全日制)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3(非全日制)(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管理)

第十三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章程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接收的推免生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十四条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十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士兵或士官身份)进行核验。

请考生在选择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时,务必按照《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招生专业报考,不在士兵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招生专业,视为报名无效。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我校本部考点(考点代码:5110)参加考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2.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章程,自主选择报考非全日制或全日制。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并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五章  入学考试

第十六条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4.考生初试成绩相关信息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具体事宜,请考生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与相关学院联系。

 

第六章  调剂

第十七条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再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十八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具体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通知为准。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四川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应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教学相结合、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课程学习方式。

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须在开学前调入我校,逾期不予注册学籍,调入的人事档案需在校保留至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十四条 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往届生计算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期限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

第八章  学费及奖助

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代码、类别或名称

全日制收费标准

(元/年.生)

非全日制收费标准

(元/年.生)

理工类(以下单列除外)

8000

8000

文科类(以下单列除外)

7200

7200

025200 应用统计

7200

-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9000

15000

035200社会工作

10000

15000

055101 英语笔译

12000

-

055103俄语笔译

12000

-

085901土木工程

8000

10000

125601工程管理

125100工商管理

-

24000

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8000

-

045201体育教学

9000

-

135400戏剧与影视

18000

-

文科类: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法学、社会学。

理工类:除文科类的其余理工科专业。

收费标准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由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构成。国家奖助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学校资助包括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爱心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社会捐助包括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王涛英才奖学金、大学生圆梦基金等。

1.生源奖学金用于资助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和硕士推免生。具体标准为:

(1)对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所接收的学术学位型推免生实行学费全免;其他学科所接收的推免生按学费的50%收费。

(2)本科直博生生源奖学金20000元/生。

(3)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所接收的学术学位型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15000元/人,其他学科接收的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8000元/人。

2.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3.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设立与具体评定按照设奖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规定执行。

4.生源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牵头评定,由研究生院、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其他奖助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相关奖助项目专门规定负责单位的以该项目规定为准。

第九章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业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准予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按所学专业的学位标准申请相应的硕士学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学位评定后,授予其相应的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咨询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图书馆楼C区C608

邮编:610500

咨询电话:028-83032120、028-83035080

电子邮箱:swpu-yzb@swpu.edu.cn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受理举报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028-83032312

电子邮箱:jwjc@swpu.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如与上级文件(包括并不限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西南石油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南石油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四川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共建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11月,获评全国文明校园。2022年4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西南石油大学设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工作,拥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最终决策权。

第二条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条 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四条 各博士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录取结果负责。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类别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并遵守在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其人事档案须在学校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调入我校,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调入的人事档案需在校保留至毕业。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后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第六条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博士招生学院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数(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仅供参考,其中科研经费博士专项招生计划单列。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直接攻博录取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科研经费博士专项招生工作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执行。2023年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录取人数控制在招生专业总指标的60%~80%,全校计划录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总指标的15%,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自主设置专业除外)计划录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占比不超过专业总指标的10%。

第七条 博士招生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确定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和招生指标限额。请考生报名时,务必查询导师年度招生限额,并征得报考导师同意,提交报考导师同意书。报名结束后,不得申请更改报考导师。

第三章 选拔方式

第八条 选拔方式包括三种类型: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一)直接攻博:从具有推免资格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已按照《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和报考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在2022年11月完成。

(二)硕博连读:从本校在读研一至研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预计在2023年1月完成,第二批次与申请考核同步进行,第一批次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第二批次硕博连读选拔。

(三)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预计在2023年5月完成。

第四章 报名

第九条 报考我校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截止2023年9月30日)。

5.申请硕博连读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本校研一至研三年级学术型在读硕士研究生,研二研三年级需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2)申请人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或为基础类学科(如数学、物理、力学等)。

(3)第一批次硕博连读申请人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或雅思(IELTS)≥5.0分、或托福(TOEFL)≥70分、或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270分,或入学前有英语国家或地区高校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且获得留学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硕士专业课课程成绩应满足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规定的要求。

(4)第二批次硕博连读申请人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并达到合格线。

6.申请考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教育研究生须在2023年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学历教育研究生须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取得硕士学位。

(2)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线。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免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或雅思(IELTS)≥5.0分、或托福(TOEFL)≥70分、或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270分,或入学前有英语国家或地区高校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且获得留学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

7.对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有学术专长且有培养潜质者,可以提出破格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进入下一环节。

8.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报考学院2023年发布的相关要求或细则。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不得低于上述条件的要求。

第十条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招考程序

第十一条 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未缴费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报名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特别说明:如考生在报名时未查询到学历(学籍)、学位信息,应及时到学历(学籍)、学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将学历和学位两项认证报告在复试录取前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认证而影响复试录取的,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 报考博士生导师审核

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对申请本人的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查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术兴趣、学术创新潜质;导师向博士招生学院明确是否接受该申请人。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

博士招生学院组织专人审查申请人是否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及时公布审查结果。其中硕博连读第一批次选拔工作只针对满足英语水平和硕士专业课课程成绩满足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开展;第二批次选拔工作针对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的申请人,或经学校评定小组审定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申请人。

第十四条 材料评议

博士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并根据考生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限额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人员名单。

第十五条 复试考核

由博士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内容包括学术志趣、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和培养潜质等。可采用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多种形式。复试中有笔试的,须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中公布笔试科目。复试成绩须折算成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第十六条 思想品德考核

博士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要组织专人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函调考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审核考生人事档案。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

第十七条 录取

博士招生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明确材料评议和复试考核综合计算办法,按考生拟录取成绩、导师招生限额等择优录取。其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申请考核录取的新生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可只提供学位证书),直接攻博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截止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申请考核和直接攻博录取新生仍未获得相应证书,或研一申请硕博连读录取新生未完成硕士阶段课程修读,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拟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负责。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第二十条 录取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第六章 学费、学制及奖助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政策,博士研究生入学实行收费制度,学校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收费标准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由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在研一年级被录取为硕博连读的学制为4年,其他类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第二十二条 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构成。国家奖助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校资助包括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爱心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社会捐助包括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王涛英才奖学金、大学生圆梦基金等。

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奖助项目

类别

奖助项目

标准(/年)

设奖单位

国家

奖助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0000元/人

国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12000元/人

四川省、

西南石油大学

二等:10000元/人

三等:8000元/人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3000元/人

国家及四川省

学校

奖助

研究生生源奖学金

20000元/生(本科直博)

西南石油大学

社会

奖助

中国石油奖学金

6000元/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

1000元/人

孙越崎科技教育

基金委员会

王涛英才奖学金

30000元/人

王涛英才奖学金

理事会

大学生圆梦基金

6000元/人

四川西南石油大学

教育发展基金会

备注: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科直博和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2.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通知要求执行。

3.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设立与具体评定按照设奖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规定执行。

4.本科直博生源奖学金为20000元/生,对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所接收的本科直博学制内实行学费全免;其他学科所接收的本科直博学制内学费减免50%。

5.生源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牵头评定,由研究生院、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其他奖助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相关奖助项目有专门规定负责单位的以该项目规定为准。

第七章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业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准予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按所学专业的学位标准申请相应的博士学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学位评定后,授予其相应的博士学位并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二十四条 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参考日程见下表。

招生方式

时间

网址

内容

直接攻博

2022年9月

各学院网站

学院公布实施细则

2022年10月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网上报名;学院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博连读

(第一批次)

2022年12月~2023年1月

各学院网站

各学院公布实施细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提交报名材料

各学院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学院公示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2023年1月14日前

各学院

复试、上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学院公示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第二批次)

2023年1月~3月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2023年3月~4月

研究生院、各学院

考生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提交报名材料

2023年4月

各学院

学院公示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2023年4月22日

研究生院、各学院

英语水平测试

2023年5月

各学院

复试、上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学院公示

科研经费博士专项

2023年4月(教育部正式计划下达后,英语水平测试前)

研究生院、各学院

启动报名、考核、录取

第九章 公示监督

二十五 博士招生学院依据本章程,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岗位资格认定及招生指标分配指导意见》,制定本学院直接攻博接收办法、硕博连读实施细则、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导师指标分配办法等各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

英语水平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六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受理举报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028-83032312

电子邮箱:jwjc@swpu.edu.cn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咨询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图书馆楼C区C608

网址:https://www.swpu.edu.cn/gs/zsgz/zsjz.htm

邮编:610500

咨询电话:028-83035080 、028-83032120

电子邮箱:swpu-yzb@swpu.edu.cn

第三十条 招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原《西南石油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西南石大研〔2020〕14号)《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稿)》(西南石大研〔2020〕15号)废止。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我校继续教育始于1972年,是我校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继续教育学院是我校举办继续教育的办学组织单位,也是我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单位。

我校继续教育依托学校资源和优势,面向石油行业、社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前者主要开展22个本专科专业的高等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和40余个本专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后者主要开展多种类型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实训、经理人专训和高级研修班培训,每年培训近万人次。

50多年来,我校继续教育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远程教育能力,不断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和产学研深度融合,着力建设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基地,锻造了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培养了大批的应用型、技术型、创新型人才,为石油工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政府、行业与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

在新时期,我校继续教育将围绕“产教融合,协同创新,规范发展,提高质量”这一主题,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全面发展,综合建设高水平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基地、高级职业技术培训基地、高端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为国家、社会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更加广泛的教育服务、技术支持和人才储备,为建设高质量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综合办公室

主任:彭涌

负责学院党政事务的组织、协调、督办和服务工作

028-83035706(主任)

028-83035707(组织干事)

028-83035708(行政干事)

 

 

招生(自学考试)

办公室

主任:林琳

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及函授站、教学点的设置工作;负责自学考试招生及考籍教务管理及自考住读学生管理;负责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其它非学历考试工作

028-83035720028-83035718 (主任)

028-83035716(招生管理)

028-83035719(自考管理)

 

 

教务办公室

副主任:唐铭泽

   (主持工作)

负责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培养方案、教学管理、站点教学指导与质量监控、集中面授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远程网络教育的宣传和招生,完成中石大西南石油学习中心各项任务;负责学院学生学籍、成绩、档案及学位管理工作

028-83035714(主任)

028-83035715(教务管理)

028-83035710(学籍管理、网教管理)

028-83035721(站点管理)

 

 

培训管理中心

主任:史永刚

负责继续工程教育的培训、宣传、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

028-83035711(主任)

028-83035717(运行管理)

028-83035704(营销管理)

028-83035712(培训主管)028-83035713(培训主管)

 

部门概况


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我校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协同相关单位草拟全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发展规划;为学校领导提供咨询;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各单位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涉外校际交流项目的统筹管理;外国文教专家、科技专家的证件办理;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

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四川省最早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高校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经历了从单纯的迎来送往,到对外国智力的引进,再到与国外高校、学术机构、企业的合作与智力输出并举三个发展阶段。我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始终非常重视与校内各学院密切合作,随时了解并满足他们对引进国外智力的需求,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始终把引入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放在重要的位置,这对我校的教学科研工作的提高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大大地丰富了学校的教学,开阔了学生的眼界。在同国外企业的合作中也非常注重引进他们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软件,为提高学校的整体竞争实力创造条件。

到目前为止,西南石油大学已与国外3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联系。同时,通过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与国外30多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为提高学校在国际石油与天然气及相关领域的地位和我校教育的国际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联系方式

处长办公室-----------------------------028-83032617

副处长办公室-------------------------- 028-83032927

综合办公室-----------------------------028-83032848

学生出国(境)项目管理办公室--------028-83032453、028-83032815

教师因公出国(境)管理办公室--------028-83032824

国际学生招生管理办公室---------------028-8303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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